近日,沈阳北站安检员在值机过程中,发现一名旅客高某的行李箱内疑似有一把管制刀具,经沈阳铁路公安处沈阳北车站派出所民警检查发现,该旅客行李箱内有一把单刃刀(总长度30厘米、刀刃长16厘米、刀尖角度为40°),按照公安部的认定标准,属于管制刀具。随后,民警将该旅客高某带回派出所进行处理。据高某交代称,这把刀是好友所赠,他一直很珍惜,这次出差,就把它放在行李中。对于这把刀能不能携带进站,他自己不是很清楚。
除了不了解相关规定,还有一些旅客是由于粗心大意,误把管制刀具带进了车站。同一天,在沈阳北站乘车的吴先生,直到被安检员开包检查,才知道自己的行李中藏了一把管制刀具。
最终,沈阳铁路公安处分别给予高某和吴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同时收缴两人携带的管制刀具。
2020年以来,沈阳铁路公安处共查处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类案件65起,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均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第三十二条对禁止携带物品和处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沈阳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及其它危险品不能进站乘车,绝对禁止带上火车。出行旅客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警方一经查实,必会严肃处理。若您在不了解铁路规定的情况下,携带危险物品进站乘车,请及时和铁路民警或车站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便于妥善处理,确保出行安全。(开原西车站派出所 梁井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