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2日,新疆鄯善县公安局七克台派出所库木坎村警务室民警在开展日常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时,发现库木坎村3组加油站南侧有浓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警务室民警发现现场是库木坎村南侧狼泉子芦苇滩,占地约100亩,民警考虑到如果火势不得到控制将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火情就是命令,警务室民警用对讲机呼叫支援的同时,徒步进入火场外围查看火灾情况,后续支援力量到达现场后因现场火势较大,警务室民警快速配合布置水带,参与灭火,不惧危险,勇敢冲锋在前。
同时请求村书记协调铲车对火灾现场周围打通隔离带,后经各方力量协同作战,火势得到进一步控制,本次火灾过火面积约20亩,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财产损失,为了防止零星火点再次复燃,他彻夜未眠,沿路巡查,体现高度的责任心。
事后村委党支部书记马卫东说:“真正忘我的人民警察是这样的,值得表扬”。在场参与火灾救援同志,为马晓明竖起大拇指,当看到熊熊烈火,立即汇报火情,他不容思考,冲锋在前,不畏艰险,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人民警察的担当,为了不让火势蔓延,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他义不容辞。致敬最可爱的人----库木坎警务室民警马晓明。 (鄯善县公安局 徐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