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法院行政庭成功化解一起因家庭矛盾引起的行政争议,上诉人向法院撤回上诉,原审原告撤回起诉。
2005年9月6日,李某与妹妹兄妹俩签订买卖协议,将其母亲的一处宅基地转让给妹妹,并于当年将使用权人变更至妹妹的名下。2016年5月,该宅基地面临拆迁,因补偿款给付240万元,致使兄妹间发生争议。李某的母亲为了给儿子争得房屋拆迁补偿利益,则认为:在房屋买卖协议上其本人未签字、在办理过户登记时其未到场,申请撤销行政机关为其女儿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
该案从2018年立案起诉至张家口经开区法院,自此此案经过民事一审、二审、行政一审、二审、指定继续审理。最终原审法院以行政登记程序违法为由撤销为李某的妹妹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李某的妹妹对此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该案件从起诉至法院后,母女、兄妹间等亲属便视为仇人,多年彼此不再联系,遇到特殊情况也是由别人捎口信而已,村民们对李某一家出现此情景,多有议论。此案二审主办法官王瑞良,仔细阅卷并详细了解案情后,为能够有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使破裂的亲情得以修复,从亲情、诉讼成本、心理压力等多方面多次组织案件代理人、李某兄妹及母女等其亲属进行背对背和面对面的调解。经过十几次的苦口婆心,释法明理,使剑拔弩张的各方态度终于有了缓解。在此情况下,办案法官趁热打铁,使双方调解差距从几十万至几万;在购房指标的分配上,各方又发生争议。面对这种情况,办案法官又不厌其烦的做各方工作,最终使妹妹将购房指标主动让给了哥哥。
5月20日晚8时许,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在签订过程中,母女、兄妹间热泪盈眶、握手言和。双方均感谢法院为这次调解做出的努力,感谢法院为他们支离破碎的家庭重新破镜重圆。(潘守成 王瑞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