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廉在线5月19日讯:为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为张家口市民营企业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民营企业劳动纠纷系列案件。
蒙某某等18位劳动者分别于不同时间先后进入张家口某食品有限公司工作,2017年双方因劳动关系终止事宜产生纠纷,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孟某某等18位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并最终上诉至市中院。因本案系涉群体劳动争议案件,社会影响面大,案件受理后,民二庭庭长刘开甲和牟健法官作为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认真查阅卷宗,分析案情,并在疫情期间进行互联网开庭,为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两位法官最终将调解作为优先解决方案,并亲自到用人单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
在调解工作中,两位法官耐心细致地与上诉人进行沟通,通过摆事实,讲法律逐步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通过积极沟通疏理,说服双方当事人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给予上诉人相应的补偿金。在两位法官的协同努力下,最终有14位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工作结束后,两位法官向该用人单位普及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提示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以及不当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同时,法官询问了在疫情期间和复工复产过程中被上诉人面临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和对策。
5月18日,13起案件的当事人领取了法院的调解书并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潘守成 武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