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法官有效利用信息化办案手段,通过网络查控、释法明理、执调结合,成功为一企业执行到位1100多万元工程拖欠款,使企业平稳进入复工复产工作。
2010年7月16日, 申请人某建筑公司与被申请人某开发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价为6700多万元。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按约定履行了合同施工义务,并于2012年完成了交工验收,相继收到工程款5600多万元。剩下的1100多万元该建筑公司多次催要, 但总是被对方以种种借口拖延给付。 后经仲裁,依旧未果。 申请人于2020年1月7日,向市中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经过仔细阅卷,认为该案涉及到两个企业,在当前“抗疫”中正处在企业复工复产关键时期,为了设法使企业之间解决纠纷, 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冻结了其银行帐号。由于冻结款项仍不足本案的执行标的额, 执行法官何运功耐心细致反复做被执行人工作。 同时,让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相互了解各自企业经营难处,并研究出解决的方案。
经过执行法官十余次努力, 双方当事人都表示非常理解对方。申请执行人主动要求放弃疫情防控期间的债务利息,而被执行人也积极筹措资金,3月23日, 被执行人一次性主动给付申请人1100多万元工程款。
2010年7月16日, 申请人某建筑公司与被申请人某开发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价为6700多万元。合同签订后,建筑公司按约定履行了合同施工义务,并于2012年完成了交工验收,相继收到工程款5600多万元。剩下的1100多万元该建筑公司多次催要, 但总是被对方以种种借口拖延给付。 后经仲裁,依旧未果。 申请人于2020年1月7日,向市中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经过仔细阅卷,认为该案涉及到两个企业,在当前“抗疫”中正处在企业复工复产关键时期,为了设法使企业之间解决纠纷, 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冻结了其银行帐号。由于冻结款项仍不足本案的执行标的额, 执行法官何运功耐心细致反复做被执行人工作。 同时,让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相互了解各自企业经营难处,并研究出解决的方案。
经过执行法官十余次努力, 双方当事人都表示非常理解对方。申请执行人主动要求放弃疫情防控期间的债务利息,而被执行人也积极筹措资金,3月23日, 被执行人一次性主动给付申请人1100多万元工程款。(潘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