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4日9时39分,甘肃省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收到工作指令,一辆甘HS8876号黑色小型越野车通过风光大道卡口,涉嫌套牌,请查获。接到指令后,指挥中心民警迅速反应,向路面执勤民警传达工作指令后,调取该车行驶轨迹,10分钟后,路面执勤民警在玉门市川北镇桥头将该车查获。
见交警径直走到跟前的刘某很是淡定,但还是流露出了一丝疑惑,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他倒是很配合的将手续递到了交警手里,交警翻开行驶证一看,果然是一本假行驶证。交警告知刘某,他出示的行驶证是假证需要到交警队接受调查,刘某一下子就“炸锅”了,嘴里不停的说“不可能”。
到了交警大队的刘某还是振振有词,说自己开得是梁老板的车,好几十万呢,行驶证怎么可能是假的呢。面对交警递过来的证据材料,刘某傻眼了。原来,去年刘某给梁老板干活,梁老板欠下刘某两三万元工资后给他留下了这辆黑色小型客车,看不懂车牌子的刘某还以为梁老板给自己放下了一辆很贵的车,还打着自己的算盘,“梁老板要是不给我工资,我就用这辆车顶账”,可是万万没想到,这辆“馅饼”车已经是逾期未检验、没有保险、达到报废标准的“问题”车。
得知自己因涉嫌使用伪造行驶证,驾驶挪用其他车辆号牌的机动车,还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时,刘某又气又悔,砸着胸脯说,“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开他的车了,真是贪小便宜,吃大亏啊!”
交警温馨提示:开车上路,不仅要检查车的安全性,还要知道车的合法性。现实生活中,有这么一些人,他们并不是车主,但他们仍然驾驶着“别人的车”驰骋在道路上,他们不知道所驾驶的车是否有保险,是否检验,是否是报废车、盗抢车,甚至不知道车主到底是谁。这些人,你们要注意了哦,驾驶不知道“底细”的车,可能会摊上大事哦!(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王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