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9日上午10时许,江西省高速交警直属一支队第四大队民警汤田田巡逻至南昌绕城高速公路91公里处时,一辆赣A牌小型货车停于应急车道内,民警在对车辆和驾驶人的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驾驶员陈某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但已属驾驶证被注销仍驾驶机动车,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民警告知陈某其驾驶证状态时,他竟一脸茫然,激动的表示自己驾驶证是C照从来没有被扣过12分怎么可能被注销,民警通过指挥中心后台查询,其驾驶证在2018年5月已满6年且未按规定进行审验,导致超过有效期近2年驾驶证已被注销但可恢复。
民警告知陈某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但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并提醒其尽快将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赶在今年的5月28日前到所在地车管所参加相关科目的考试,恢复自己的驾驶资格。陈某当即表示立即去办理,并感谢民警称“虽然自己违法了,主要还是自己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够,还好交警同志发现及时,不然再过2个月驾驶证就真得彻底没有了”。
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希望大家平时多关注一下自己驾驶证和行驶证等证件的状态,多学习了解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知识,以免造成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法甚至更严重的后果。(汤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