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法院民一庭成功远程开庭审理一起一方当事人在湖北疫区的案件。这也是继该院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庭审后,再次“隔空”远程开庭。
本案双方当事人均上诉,其中一方上诉人居住在湖北省十堰市无法返张,为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吴义清和书记员武岳,庭前一周,通过微信耐心给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讲解视听传输技术软件的使用和操作方法,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希望尽快解决问题的迫切需求。经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法庭纪律、举证等环节,庭审顺利结束。
一根网线,一台电脑,一部手机,双方当事人便出现在审判法庭的电脑屏幕上,实现了法官、原告、被告的“隔空”对话。双方当事人纷纷表示,“足不出户”打官司真的很方便,既能保护我们的诉讼权利,又能有效避免因人员聚集可能引起的疫情风险。(潘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