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廉在线2月25日讯:2月21日,贵州省从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两小时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2月17日,吴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由从江县城前往贯洞方向行驶,15时10分左右,在坪从线243公里200米处与由白某驾驶并搭载黄某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白某、黄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白某、黄某被送入医院进行治疗,目前,白某已经出院,黄某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因赔偿费用意见不一。2月20日,白某通过电话的方式与从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咨询了相关法律问题后,决定通过调解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调解双方现场签调解协议
2月21日,白某来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调解,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受理了此案,就事故责任、费用赔偿问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两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吴某同意支付白某、黄某的医疗费及其他损失费用共44300元,并自行另购一辆新的新大洲本田女士普通二轮摩托车赔偿给白某。吴某当天现场支付了13000元赔偿金,余款在7日之内支付。
从江县司法局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相结合的模式,提高了调解效率,群众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微信群、12348贵州法网等便捷的方式即可获得优质的法律服务。(肖玉花 从江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