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确保网上立案、开庭、调解等诉讼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河北省张家口市中院采取四项举措加强电子诉讼系统应用。
一是逐日通报电子法院系统应用情况。战“疫”当前,电子法院是辅助司法审判最直接最有效的技术手段。2月3日以来,张家口中院每日通报全市电子法院系统使用情况,对网上立案、缴费、电子送达、质证、开庭、调解等情况进行逐项统计,实时掌握系统应用情况,并要求审管办对各基层法院下发《院长专报》,对全市法院推进在线诉讼作出全面动员和具体要求,要求全体干警克服畏难情绪,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会并熟练使用电子法院系统,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非接触式”司法服务。
二是院庭长“抽检”现场督导。特殊时期领导干部一定要率先垂范,带头办理电子诉讼案件,这也是法官参与抗击疫情的方式,让人民群众通过“键对键”感受触手可及的公平正义。同时,各院领导、庭处长在承办好自身在线诉讼案件的前提下,要对本庭室电子诉讼案件庭审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在线诉讼在疫情这种特殊时期得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2月19日,王靖院长以身作则,带头到庭审一线进行督导,对开庭过程中存在的画面卡顿、能否在线签名等问题进行现场督导,并要求网管办对平台进行不断升级改进,借势推进刑事“三方庭审”建设,切实实现“公正司法不掉线”。
三是建立法官询问台账。明确要求各庭处室法官对已经立案的案件进行逐案询问,庭前,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网上开庭、是否存在使用困难或者信号连接不畅等问题,确保庭审过程高效安全;庭后,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以庭审录像作为庭审笔录的准确版本并记录在案,询问对网上开庭模式是否满意、有无其他需要改进提升的意见建议等。上述询问意见逐案形成台账,留痕备查。
四是加强技术支撑保障。为不断深化智慧法院和“两个一站式”建设,张家口中院近年来先后推广应用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互联网开庭、“云调解”、“云柜”等多个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初步探索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诉讼服务体系,让当事人足不出户或者在与法官不接触不见面的情况下就可以在线解决纠纷、网上立案、网上诉讼等。疫情防控期间,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必将为线上诉讼、远程开庭提供有力支持,为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张家口中院 潘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