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涉法新问题,立足自身司法职能特点和优势,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从五个方面加强和规范舆论引导工作。
一是信息发布内容体现“三突出”。转载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及其解读;发布本院、本系统疫情防控重要举措、典型案例和涌现出的鲜活事例、优秀人物、先进经验;转载卫健委发布的权威疫情防控权威信息和各级官方发布的防控成果、辟谣信息。始终将宣传导向放在弘扬法治、鼓舞士气、澄清疑虑上,激发社会正能量。
二是信息发布恪守“一三三”规程。坚持新闻主管部门“一口对外”;充分利用本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三大自媒体”发布信息;新闻稿件按照部门、主管领导、新闻部门“三审制”要求履行审批流程,坚决防止不可靠、不确当信息流出。
三是线下宣传做好两件“身边事”。倡议并起草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严惩危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在社区、乡村、交通路口显著位置广为张贴;委派法院干警深入社区、乡村、交通路口,向群众解释相关法律政策,疏导群众疑虑,警示危害公共安全法律后果,在协助社会管控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信息对外报送注重“两结合”。对反映本单位、本系统疫情防控重要举措、典型案例和涌现出的鲜活事例、优秀人物、先进经验等弘扬正能量的信息,及时整合提炼,做到向上级法院报送与向同级党委报送相结合;系统内部使用与向社会主流权威媒体投送相结合,努力扩大正面宣传效果。
五是舆情应对落实“三及时”。压实网络阅评员全天候阅览责任,做到发现舆情及时;工作专班迅速作出舆情风险评估并报同级政法委、网信办和上级法院,做到舆情报告及时;迅速查明事实,有错及时纠正,无错及时澄清,避免负面影响发酵扩散,对造谣诬陷的及时回击,以正视听,必要时提请网信、公安机关实施社会面管控,做到舆情处置及时,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李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