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玉门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在我市滋生和蔓延,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切实做好“六个规范”,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保障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期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是规范防控措施。坚持“一手抓新型冠状病毒,一手抓道路安全畅通”的并重原则,研究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道路交通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春运交通安保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启动高等级防控勤务,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进一步强化路面巡控,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二是规范站点设置。针对辖区道路四通八达,管控难度大的实际,对国道312线、省道215线等重点道路进行实地查勘,合理布设疫情检查站点3处、春运执法服务站1处,配合相关部门对进出辖区车辆、人员进行逐一检测登记,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同时,重点保障运送药品、防疫装备车辆优先通行,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三是规范检查流程。把疫情防控期间执勤执法规范化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检查站检查流程》,从防疫检查站安全防护、车辆拦停、告知询问、应急处置、指挥手势、规范用语等方面入手,将检查流程规范化、细节化、制度化,并督促一线执勤民辅警严格遵守,确保制定落实到位。
四是规范勤务落实。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检查站勤务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和勤务要求,在3个防疫检查站投入交警执勤警力18人、备勤警力16人,落实防疫检查站24小时勤务。局分管领导、大队领导每天对各防疫检查站勤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勤务不落空、车辆不漏管、人员不漏检。
五是规范执勤执法。在各防疫检查站竖起党旗、亮名身份,执勤民辅警在工作中坚决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在对过往车辆、人员严格检查的同时,耐心细致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轻微违法行为,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纠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坚决杜绝因执勤执法不规范引发负面舆情。
六是规范安全防护。在各防疫检查站设置停车检查标志,配齐锥筒等安全防护设施,为民辅警配备N95、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并按使用时间定期更换,更新安全防护服、棉帽、棉手套,做好民辅警防寒保暖,上岗前和工作结束后,严格做好消毒工作,对未经卫健部门检疫的有关人员,严禁带入警车和执法站、执勤点,杜绝病毒传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