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甘肃省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部署要求,全警动员,忠诚履职,严防疫情的同时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将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020年1月28日8时10分许,梁某某持D型(三轮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证驾驶甘F*5**3号轻型普通货车,沿国道312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清泉服务区疫情防控点时,被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清泉中队执勤人员当场查获。
经核实,梁某某系玉门市清泉乡村民,其持D型驾驶证驾驶轻型普通货车的行为,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焦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