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2日晚18时30分许,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一支队第四大队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在南昌绕城高速公路71km有一辆旅游大客车坏在路边,请求交警部门帮助”,接报警后第四大队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经询问,该车所载52人为返回丰城市的旅行团队,可能车辆磕到了路面贴片划破轮胎导致爆胎,爆胎后驾驶员及时报警并联系维修人员。在等待维修车辆期间,民警不时在爆胎客车后方示意来车及时减速缓慢通过,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经过近40分钟的现场疏导和等待,维修车赶到,在民警、驾驶员与修车师傅一起努力下,新轮胎很快更换好,民警及时安排乘客上车等待。临走时,修车师傅和驾驶员对民警表示感谢,民警在提示双方注意安全并检查现场安全隐患消除后,才安心的离开。
交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高速公路车辆发生故障时,要第一时间开启双闪,后方设置三角警示标志,并要求车内乘客全部下车于护栏外等待救援。(江西高速直属一支队第四大队 徐亚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