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5日晚,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总队直属一支队第四大队民警在南昌绕城高速温圳收费站(进贤县境内)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21时20分许民警在对一辆赣A牌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谢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谢某酒精测试结果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现场民警对谢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原因进行询问了解到:谢某最近在安义县上班做事,晚饭间和同事喝完酒后接到爱人电话称其母亲(81岁)身体不舒服,而家中其他兄弟姐妹全部在外省务工,为了尽快回到进贤家中,于是谢某酒后仍驾车百公里回家探望母亲,没想到在收费站遇到民警开展酒驾、醉驾行动被查。
谢某看望病重母亲的孝心让民警感动,但是其酒后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却不可取。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对谢某教育后由其朋友将其带回。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无论任何情况下都不要酒后驾驶机动车,确需酒后出行的可由其他人员驾驶车辆出行。(韩军 徐亚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