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18日08时18分,江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一大队执勤民警在临川收费站开展重点违法整治。在对一辆车牌号为赣F08XXX号白色宝马进行检查时,该车司机一直未将车窗打开,而是在车内打电话。经过民警的不断劝说,司机终于打开车窗,但该车司机脸色泛红、神色慌张、左顾右盼,称其未带驾驶证,打电话让朋友送来。民警观察到驾驶员举止异常,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查询驾驶信息。
在查询的过程中,民警在该车司机身上闻到浓浓的酒味,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下车引导至安全区域后,要求其接受酒精测试仪检测,心虚的驾驶员承认自己昨晚跟朋友喝了两杯,早上又要急急忙忙赶回抚州开会,所以铤而走险。随后接受酒精测试,测试仪显示其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同时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后发现,也并未查询到该车驾驶员的信息,属于无证驾驶。在大量证据面前,该车驾驶员对无证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愿意接受法律的严惩。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误以为昨夜喝了酒就没事,因为酒驾并不在于“隔夜”,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浓度为标准,只要超标了,不论饮酒的时间过去多久,都属于酒驾。更不要以自己酒量来断定是否酒驾,觉得喝一点没事,千万别抱着侥幸心理。所以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文/图 万胜 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