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银行卡300余张、U盾35个、POS机17台等大量涉案财物……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在打击跨境网络赌博、地下钱庄犯罪的“歼击20”专项行动中,成功捣毁一个特大地下钱庄,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涉案金额达3亿余元人民币。
2020年7月,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接到线索,吕某某涉嫌为他人提供赌资境外转移通道、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经侦部门立即成立专案组,对吕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情况立案侦查。
经工作,专案组发现吕某某伙同崔某某、王某等5人,利用亲友名义在境内银行开设大批银行账户,以广东珠海、中山某小区为经营窝点,有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港币)业务的嫌疑。经进一步侦查,侦查员发现,吕某某主要负责联系客户,组织有购买港币需求的人把对应金额的人民币打到其团伙控制的银行卡中,然后指使团伙成员崔某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再转入该团伙控制的二级银行卡中。随后,在珠海、中山等地银行柜台、ATM机上提取人民币现金交给珠海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将对应数额的港币存至吕某某等人控制的澳门某集团公司的账户内,吕某某再把账户里的港币提现或者转出兑换给赌客、珠宝行或者其他收港币的人,利用汇率从中赚取差价和服务费。该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组织严密,自2018年11月至2020年5月从事非法经营犯罪涉案金额达3亿余元。
据了解,专案组通过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掌握了吕某某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及运营模式,收网条件已经成熟。2020年7月8日,专案组成员分赴哈市各区开展集中收网,成功抓获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2020年8月、12月,专案组又分别在道里和松北区将另两名犯罪嫌疑人王某和高某某抓获。至此,哈市警方成功打掉了该非法从事港币兑换人民币业务的犯罪团伙。
目前,吕某某等六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醒:私下换港币赚差价是违法行为。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变相买卖外汇等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朱善永 朱子奇 宣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