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玠,字孝先,东汉末陈留平丘(今河南封丘东)人。他是三国时期深受曹操信赖的谋士,因一生廉于律己,公正无私,被人们所熟知,并得到“清公”的美名。
东汉末年,官吏腐败、军阀割据,以致民不聊生、饿殍遍野。毛玠看到此景,内心无比悲痛,在当上朝廷官员后,他便致力于改善官员的奢靡之风、腐败之风,为人民创造一个安居乐业、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为官数十年,在他众多的事迹中,让人赞不绝口的是以廉选吏制度,这种制度使得官场风气得到好转。
建安十三年,毛玠作为东曹椽(丞相属官),掌管官员的选拔以及任用。他在选拔官员中定下了“两个必须,”“三个不许”的规章制度。“两个必须”主要是指选拨的官员必须同时满足真才实学和廉洁俭朴两个条件。“三个不许”是指对那些好高骛远、只做表面文章的人不许选拔;对那些惯于结党营私、道德品行不好的人不许选拔;对现任官员只要治民安邦业绩不明显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贪赃枉法的人要坚决罢黜清退,不许再次选拔。毛玠的这种选官方法震动全国,朝野上下纷纷以廉洁奉公为勉,以朴素勤俭为美德。有的官员为彰显自身俭朴,故意蓬头垢面、不穿华丽的服饰;有的官员上朝或去其他地方赴任,不再乘坐马车,选择徒步而行;有的官员不敢搜刮民脂民膏,更不敢以身试法,官场上的奢靡之风、腐败之风得到的有效的遏制。
毛玠在选拔官员中能够严以律己,从不接受别人的宴请和财物,即使是自己的亲朋好友来说情,他也会一口回绝。有一次,副丞相曹丕亲自来到毛玠家中,想通过毛玠给他的亲信们安排适当的官位,面对位高权重的曹丕,毛玠依然能坚持原则,直截了当的拒绝了曹丕的要求。
毛玠一生不畏权贵,不以权谋私,不收受贿赂,在选拔官员上有着极强的原则性,因此得罪了不少人。后来,好友崔琰被人诬陷说在给扬训的信中埋怨非议曹操,曹操非常生气,下令处死了崔琰。因毛玠与崔琰关系很好,小人们利用此事陷害毛玠,最终使曹操失去了对毛玠的信任,将他抓入大牢中。在同僚桓阶等人的相救下,得以保全性命。毛玠被革去官职,待在家中,在日日寡欢中离开人世。(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纪委监委 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