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山东省滕州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开展第12次集体学习研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卫民同志主持并作了总结讲话,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重要精神、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内容,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杨宁作了中心交流发言,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要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大意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决扛起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提升推进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以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紧盯目标任务、把握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深入推进全面建设清廉滕州工作落地落实。要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职责职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扎实推动清廉滕州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要对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委、两级市委工作要求,对照上级司法行政工作具体安排,深入研究分析当前形势任务,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两级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要聚焦主责主业,在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精心谋划明年工作发展思路,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加快推进“中华善城、现代滕州”强势崛起贡献司法行政力量。(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