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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守纪干部

2024-05-24 10:46:56 | 来源: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言非法度不出于口,行非公道不萌于心”,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观念,时刻牢记党规,守住纪律红线,永葆初心不变。

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让铁纪“长牙”、发威。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党内政治生活中,要始终坚持党的政治原则,一心一意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禁止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禁传播小道消息,或发表不当言论,或泄露党和国家机密。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违背了党的政治纪律,更是对党的事业发展的极大破坏。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谨言慎行,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党员干部必须时刻将党的组织纪律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到抓在经常、久久为功;必须服从党的组织安排,执行党的决策部署,不得搞“团伙”,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派系活动,始终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尊重组织权威,服从组织决定,做到令行禁止;要注重加强组织生活,加强思想交流和工作研讨,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严格落实组织制度,认真执行各项工作程序和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的制度意识和执行力;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积极配合组织开展监督工作,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廉洁纪律,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廉洁纪律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党员干部必须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严格执行党的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不得把规矩和纪律当成“摆设”。在党内政治生活中,要时刻保持警醒,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架起“高压线”,筑牢“防火墙”,守住底线,守住纪律“红线”。要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要加强对自己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自己的错误和不足,做到防微杜渐。

广大党员干部要明纪知“止”念好党纪学习教育“严”字诀,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守纪干部,时刻亮出党员干部清正廉洁“高光名片”。(曾小妹)

责任编辑: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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