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是一次非常重要的大会,大会报告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清晰勾勒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步骤、历史任务和实践路径,为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蓝图。公安部门应当把党的二十大部署的宏伟蓝图转化为具体实践行动,紧密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抓实安全维稳工作,建立新时代公安铁军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奋力推进公安工作创新发展。公安“放管服”改革涉及户籍、治安、交管、出入境等领域,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各项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公安工作各个环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不断丰富完善便民利民新举措,确保公安机关服务群众工作效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不断增强。要认真摸清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督导工作落实,摸实情、察实况、出实招、务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要主动适应市场主体需求,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厘清公安机关权力范围、运行边界,从源头上防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出台相关“严禁”措施,预防民辅警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和滥用职权。要树牢改革创新意识,落实改革重点任务,推进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着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公安铁军。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有效激发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确保队伍始终保持高昂士气和旺盛的战斗力。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公安履职履责摆进去。要善于从高质量发展中找公安工作的定位,善于在中心大局中谋发展,善于在全局目标定位中抓落实,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格局谋划思路举措。要有敢为人先的大格局,确立适度超前的目标,树立“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意识,增强“争第一、创一流”的信心,努力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要有敢闯善为的大气魄,牢记“岗位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把更多“办不到”“行不通”变为“立马办”“能做到”,以一往无前的闯劲、百折不挠的韧劲、竭尽全力的拼劲,找坐标、定目标、下任务,在纵向上赶、在横向上超,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公安应有的贡献。
全力以赴抓实项目建设,以科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紧紧围绕中央及各级重大战略部署,抓住新时代社会治安矛盾突出问题的主要方面,解决人民群众所求所盼,瞄准检查站、治超站、“智慧公安”建设等重点领域,强化基层社会建设,充实人才干部队伍,以项目化整体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平台,以科技管理改善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广大人民利益,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共建共治共享,共筑“平安家园”。(云南省砚山县公安局 王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