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当前,在“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在完成了第一个百年目标后,我们要努力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头脑,强化思想党性。更要严抓组织纪律,坚持依法治党,提高执行制度规定的能力水平,精准科学做好组织处理工作。
强化思想党性,为科学开展组织工作夯实基础。“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在开展组织工作时,坚定的理想信念应是题中之义。思想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思想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党性不是天生的,信仰也不是自发的。要把《规定》作为工作开展的严格标准,牢记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以“永远在路上”的赶考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党性修养,清除政治上的模糊认识、思想上的杂草灰尘、观念上的垃圾糟粕,不让方向失准,不让誓言蒙尘,不让信仰淡化,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严抓纪律规矩,为科学开展组织工作把好方向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和规矩都是规范社会运行的行动指南和准则。古言:“闭门造车,出门合辙”,不守规矩,必有倾覆之虞。守纪律、讲规矩是开展组织工作的基础课,也是作风建设的必修课。作为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好不触底线,不碰红线。主动学好基础课程,以便科学的处理好组织工作。
完善监督体系,为科学开展组织工作织好安全网。权利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治轨道之外运行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权利具有扩张性腐蚀性,一旦失去约束,就像是脱缰的野马,会产生难以预料的后果。因此要抓紧权力的“铁笼子”,盯紧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让权力“晒”在阳光下,为科学开展组织处理工作织密安全网。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组织处理工作上不能存在侥幸心理,钻空子。要脚踏实地,稳扎稳打,才能精准科学的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组织办 刘杨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