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警方通报了一起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系列案,涉案销售金额2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邓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将非法印制的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贴附于普通农产品外包装上,以提高价格对外销售。这种做法不仅严重干扰了正常市场秩序,又侵害了消费者利益并触犯了法律底线。上海警方及时侦破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系列案,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对不法分子起到了有力震慑作用。
一是从源头抓起,严把“绿色食品”生产关。“绿色食品”从加工、产品销售、流通、运输、储存到餐桌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关,源头管控,不可“失控”。市场监管、食品安监、公安、质检等部门要大力搞好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对城乡市场经常开展大“全方位”巡视和“拉网式”排查,用实际行动让假冒“绿色食品”退出市场舞台;让干扰城乡市场秩序、肆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种种不文明、不道德、不守法的行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依法护卫百姓“舌尖”安全。
二是做好“绿色食品”赠别,人人争当合格的消费使者和保护者。绿色食品与非绿色食品是有区别的,绿色食品有统一的标志,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间的蓓蕾组成。作为消费者,不仅要学会认识“绿色食品”图标,可登录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官方网站验证企业信息码真伪,并可通过紫外灯照射识别标志上的防伪花纹,从而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提高自身识别真假能力、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确保市场的纯洁性。
三是假冒“绿色食品”须严打,捍卫“舌尖”安全。绿色食品是对具有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总称,是按特定生产方式生产,并经国家有关的专门机构认定,准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营养型的食品。因而“绿色食品”在市场上受到消费者的广泛青睐,其市场销售价格比不是绿色食品的价格有所提高。不法分子为谋取暴利,将不是绿色食品的食品贴上“绿色食品”商标投放市场,这种行为不仅影响消费者的群益,给市场造成市场混乱,一旦发现兜售假冒“绿色食品”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果断查处,予以严厉惩罚,确保社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对此行为必须严惩不怠。(刘荣盛 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