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一渡水镇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切实按照省市县河长制工作要求,通过四项举措推进河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市县“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实现镇、村两级河长制全覆盖,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落实河道管理工作。加强定期巡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镇、村两级河长重点打击河道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挖乱采、侵占河道等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现场进行交办并定期对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巡河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落实河长巡河工作。按照县河长办要求,明确镇、村两级河长责任范围,村级河长要求每周至少巡河1次,镇级河长要求每月至少巡河2次,每次巡河都要填写巡河日志,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
落实河长制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河长制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了解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义。鼓励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河长制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管河、爱河的良好氛围。(湖南省新宁县一渡水镇河长办 曹才亮 羊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