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求好不求快,干一件成一件,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通过党员干部生态文明意识,宣传引导各家各户以家庭为阵地,以庭院为载体,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巩固提升、推广扩大示范成效,乡镇政府应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持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全面完成3年创建目标任务。实现庭院美化、家居整洁、环境舒适、生活和谐的目标,助推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效。
依托乡镇志愿者力量,进一步加大“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力度。团县委应面向广大青年发出集结令,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立足社会所需,参与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更多的志愿活动,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与服务,在志愿服务中发挥才干、实现价值。
要成立街道、庭院美化整治工作小组,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并落实各单位的负责人,加强秩序维护和卫生保洁力量。稳步推进黔东南州城镇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贡献青春力量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大“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力度,深化开展“创建美丽庭院·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让“美丽庭院”创建成为承载家庭幸福、提升乡村生活品质的重要载体,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贡献力量。(贵州省镇远县都坪镇人民政府 张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