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签到:“我们要通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实施求是,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更加美丽宜居。”持续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建设宜居美丽乡村。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不断补齐短板。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确定环境整治标准,以“三清两整一美化”为主攻方向,通过采取增设垃圾设备、污水处理等方式,推进农村居民房前屋后、庭院环境、村组道路等公共区域环境整治,像“打怪升级”似的,推动村寨从环境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过渡升级。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建立长效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乡村充满魅力色彩,是一场持久战。在农村,老百姓的环境意识没有那么强烈,突出典型示范,多用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效果好的试点引领带动。依法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制度、基础设施运行管护制度等,以比促干、以案促改、以评促建,激发内生动力,让群众成为乡村治理的主要参与者、受益者。乡镇、各村要将环境整治纳入专题研究并建立年终考核制度,专题研究“三清两整一美化”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农村人居环境“打怪升级”,不能仅靠各级党委政府,更是要靠全体群众、各个部门的联动才能实现,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三清两整一美化”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美丽宜居新环境。(黄秀莲 贵州省镇远县涌溪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