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8月31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双鸭山分局成功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8月31日中午,双鸭山分局南瓮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自家院中有一只猫头鹰,似乎是受伤飞不动了。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猫头鹰躲在居民家中农用车厢里,为防止猫头鹰二次受伤,经警民合力,成功将猫头鹰引到地面,经民警检查,猫头鹰身上无明显外伤,健康状况良好,随后民警将其带到林中放生。(朱善永 孙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