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全国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情况看,存在着环评文件粗制滥造、弄虚作假、未批先建的情况。环评是通过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措施,从源头预防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生态破坏,环评文件能否真实反映情况,提出的对策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因而对环评弄虚作假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保持严惩重罚的态势。
一是要强化环评制度的严肃性、制约性和刚性,严格依法行政。“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赋予环评制度刚性约束,环评当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就是在守法执法上出了问题,在“严”上抓得不够。在守法上,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在严格执法上要破除畏难情绪,不能把严格执法与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对立起来。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严惩,让“未批先建”者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对把关不严的单位该吊销资质的要果断吊销,该记入“黑名单”的要记入,以惩前毖后的方式肃销环评净土。
二是要处理好指导监督与分级管理的关系,确保责任的落实。分级审批是环评制度的重要特征,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都职责明确、守土有责。但是,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样肩负着对下的指导监督责任,这也是“放管服”中“管”和“服”的体现。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出台后的宣传培训,急基层所需,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抓紧研究解决。针对基层接不好、接不住的现象,要加强指导,认真梳理、评估本地的分级管理规定,更科学地划分责权,不要一味下放,加强属地监管,分好工、履好责。
三是要处理好抓好两头与管住中间的关系,确保环评制度的全过程管控。环评工作要管住中间抓好两头,强化全过程管理。“中间”主要是指项目环评,“前头”指区域环评,“后头”指与排污许可制的衔接。“前头”宏观管控做得好,划出了硬杠杠。在项目层面的把关也更有底气;“中间”项目把关做到位,排污许可证就好发好管,这是一环扣一环的。这样监管的责任也更清晰,才能打出前后呼应、相互配合的“组合拳”,一条完整的环境管控工作链条也就打通了。
绿水青山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也是社会长远发展的最大本钱。企业、相关机构和人员必须对绿水青山多些敬畏和爱护,少些功利和短视,强化法治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严守环评质量底线,依法守好环保“第一关”。有关方面要对环评弄虚作假行为严惩重罚,决不姑息,在常态监管和动真碰硬上持续发力,让环评真正成为环境风险的过滤器、安全阀,推动生态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刘荣盛 贵州省锦屏县三江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