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既指明了我国广大乡村地区的奋进方向,又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其中,“生态宜居”四个字,与目前基层正在开展的环境整治工作紧密相关。作为基层干部,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中对“生态宜居”的阐释,加强宣传动员、筑牢组织保障、强化示范带动,积极有效开展环境整治,共同构建和谐美丽家园。
加强宣传动员。以乡镇为例,要充分利用镇村组三级会议安排部署环境整治工作,并利用“院坝会”“火坑会”等,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解读乡村振兴战略,尤其是其中对“生态宜居”的阐释,提高群众对乡村振兴的思想认识,帮助群众自觉树立投身于乡村振兴的意识,在全镇范围内营造起“乡村振兴,从我做起”的氛围。
筑牢组织保障。环境整治工作离不开强大的组织保障,基层是开展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阵地。以乡镇为例,必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分管同志负主责,干部职工、各村村干、各村驻村工作团队全力配合的制度。作为基层干部,我们要服从党委政府的领导,认真配合开展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切实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示范带动。客观上来看,群众开展环境整治的自觉性有待提升,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先把“自家门前雪”扫干净,再要求周围群众做好工作。同时,还要发挥好基层“寨管委”的示范带头作用,把环境整治工作提升到重要位置,常常督促、实时提醒,帮助群众建立起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环境整治工作,关系到我国乡村振兴战略能够顺利实现、广大农村群众能否更好享受美好生活,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基层干部奋战在环境整治第一线,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不断提高自己处理复杂问题和开展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为环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贡献自己的最大力量。(贵州省镇远县都坪镇人民政府 李昌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