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进一步打造健康整洁的农村生活环境,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立足实际,坚持“三个到位”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切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发展,县委各常委深入包联乡镇,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摸排,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各项整治任务,逐村研究环境整治工作,做到亲自研究亲自谋划。全县所有处级领导全部深入包联行政村,对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并适时组织各村之间开展交叉排查检查。
工作模式到位。建立农村人居环境“4+1”整治模式,即包村县领导+帮扶科局长+乡镇主要领导+乡镇包片领导四人专班负责一个村的整治工作,逐村研究谋划怎么整治、整治什么、如何建立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等问题。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一体推进落实,围绕“三清两改一建”要求,以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
宣传动员到位。各乡镇向村发出了“人居环境改善”倡议书,发动农户,以家庭为单位搞好自家房前屋后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大会战中来。动员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利用进村入户机会,采取召开会议、张贴倡议书、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口头讲解等形式,宣传开展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跟群众讲明利害关系,讲透政策法规,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做好“自家门前”环境卫生,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督促检查到位。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日督查”机制,县委派出9个督查组分别对各乡镇进行督促检查,每日将督查反馈问题形成报告在乡镇工作群进行通报,截目前,督查组已对全县91个村委会进行了督查,对10个村委会进行了回头看。纪委监委组成专项督查组,就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每周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分管领导、驻村工作队、村干部采取随机抽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发现垃圾清理不彻底情况,立即拍照取证,并在微信工作群中实时公开,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连日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在兴和县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并取得积极成果。曾经,杂物堆积的房前屋后,杂草丛生的道路两旁;如今,变得井然有序,在兴和县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在改变着广大村民的生活状态,渲染着美丽乡村的灿烂底色。(兴和县融媒体中心 宋洁 胡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