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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遗址,造福千秋

2020-12-22 09:51:48 | 来源: 中廉在线

1996年5月至2002年6月,习近平同志先后11次到三明市调研,其中一处便是万寿岩遗址,它位于三元区岩前镇岩前村。20世纪70年代,万寿岩成为三明钢铁厂的一个重要采矿点。1999年9月,考古队发现大量的石制品和哺乳动物化石,把古人类在福建活动的历史提前到18.5万年前。习近平同志在批示中强调,万寿岩旧石器时代洞穴遗址作为不可再生的珍贵文物资源,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子孙后代,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为了谋取眼前或局部利益而破坏全社会和后代的利益。文物古迹是历史的证明,是一个地方文化底蕴的体现,特别是对于一些乡镇、农村来说,文物古迹意义重大,更应该把其视为瑰宝。

弘扬传统文化,擦亮地方招牌。文物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是历史所遗留下来的遗物与遗迹,是历史与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和实物见证,充分体现着我国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通过文物,我们能够了解历史发展的进程,窥探各个历史时期的不同文化面貌与思想潮流,知晓当时人文艺术领域的概况,对于传承、发扬中国古代文化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对于一个普通的乡镇或农村来说,文物古迹就是当地的金字招牌,通过包装宣传可以推广自己的家乡,进一步促进家乡经济发展。

推动历史研究,探索古代奥秘。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有助于推动历史研究和学术交流。文物具有一定的历史性与客观性,文物中蕴藏着各个时期社会发展的信息,反映着当时社会制度、经济发展程度与政治文化水平,而且文物与当时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此外,文物还反映了一个时期的科技和文化发展水平,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于研究历史文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提高文化素养,丰富精神文明。文物的历史价值和观赏价值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走进博物馆参观、欣赏,这不仅丰富了人们的业余生活,充实了人们的精神世界,还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他们的文化素养,对提高我国整体国民素质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文物体现了我国的传统文化与思想潮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可以让更多的人学习传统文化,获取历史文化知识,了解古代艺术形式,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叶锋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托溪乡党委)

责任编辑:万海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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