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廉在线12月8日讯: “第三十三条落实河长制工作,人人参与环境保护。所有村民都有保护水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水源地水质、破坏水源地保护设施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第三十四条禁止向河道水域内倾倒、堆放掩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粪便及排放生产、生活污水等污染物;禁止个人和集体未经许可在河道水域管理范围内采砂、洗砂;禁止侵占河道水域,严禁在河道水域管理范围内修建违法建筑。
第三十五条禁止在河道水域内电、毒、炸鱼等破坏水生态的行为”。
笔者近日采风发现多了一则关于“河长制”的“村规民约,在少数民族边远高寒山区湖南省新宁县麻林瑶族乡麻林村就是这样把河长制工作写进村规民约,并为该村河道配备了年轻有为、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有责任心的清洁工。
今年9月以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该乡11个行政村经村支两委、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都把河长制工作写进了村规民约,请各位村民遵照执行,让天蓝地绿水清成为每一个村民的自觉行动和垃圾不往河里扔的文明习惯,让大家爱护高山源头活水清澈见底源远流长,造福中下游百姓,保护下游的新寨河扶夷江母亲河。 新宁县麻林瑶族乡与时俱进,创建美丽瑶乡把河长制工作写进村规民约利国利民,功德无量,值得点赞。配参考图3幅,图为麻林村和大圳村、高竹村的村规民约。(湖南省新宁县麻林瑶族乡 郑远江 肖艳红 杨良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