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通县坚决遵循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突出生态“选”、突出生态“育”、突出生态“管”、突出生态“用”的鲜明导向,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将“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的省情定位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突出生态“选”,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组织保障。在干部选拔中综合运用谈心谈话、目标考核、市县巡察等成果,重点了解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价值观、政绩观以及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到的成效,让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踏实肯干、成效明显的干部得到组织认可。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多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了解干部,即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中看“一以贯之”的作风,更在生态保护中看“敢于冲锋”的表现,真正把牢固树立生态环保意识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切实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突出生态“育”,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坚持在县委党校教学安排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为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的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定不移地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整合现有干部教育培训资源、优化培训内容、拓宽培训渠道,统筹做好农牧、卫生、生态环保等各个领域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广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在干部任前谈话中根据任职岗位,着重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突出生态“管”,为生态环境保护供提组织保障。做细日常监督,围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退耕还林、河道治理等日常工作,围绕生态环保、改革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叫停,并加强教育引导,不断增强广大干部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使命感。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坚持对落实“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要求,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的干部坚决调整,让生态成为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
突出生态“用”,为生态环境保护供提组织保障。始终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牢牢把握事业为上的选人用人要求,牢固树立重品行、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着重从全县重点工作和基层一线发现和使用干部,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用起来。坚持以事责人、人岗相适原则,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敢于担当的干部及时发现出来、使用起来,以鲜明的用人导向来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以鲜明的用人导向来筑牢广大干部生态报国的意志信念。(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朵积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