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就是错位的资源”,妥善处理垃圾,把垃圾变废为宝,用来焚烧发电、二次回收利用再生产等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肆意生产大量垃圾、垃圾随意丢弃等现象仍常有发生。改善我国垃圾处理现状,打造绿水青山的宜居生态,亟需个人、社会、政府在垃圾处理问题上同向发力。
个人的自觉行动是垃圾处理的基础。据统计,我国城市人均垃圾年产量440公斤,且以每年超过10%的速度增长,全国600座城市已堆放或填埋各类垃圾80亿吨,甚至有些地区已出现“垃圾围城”的困境。垃圾量如此巨大、垃圾随意混合堆放,就不得不说起那些不良的生活习惯。在很长一段历史中,人类活动范围有限,生产生活所需能源来自地球的馈赠,似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没有节约能源的意识;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自然积累的不可再生能源已经不足以供人类继续“挥霍”。因此,一方面要自觉控制垃圾产量,尽量减少产生不必要的垃圾;另一方面,个人也要加强垃圾分类意识和行动,为后续垃圾利用奠定基础。
社会的共同遵守是垃圾处理的关键。垃圾处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这在深层次上考验的是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社会文明和谐,社会成员自然会共同维护好公共环境,自觉处置垃圾;反之则是自扫门前雪,甚至把垃圾往别处倾倒。殊不知,垃圾处理问题其实符合木桶效应,要取得效果关键要改善最薄弱的环节。因此,要妥善处理好垃圾更需要全社会的齐心协力,共同遵守文明公约。
政府的顶层设计是垃圾处理的指路灯。在垃圾处理问题上,政府要做好指引,定章建制,使垃圾处理有规可循。近年来,我国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各地城市也相继出台了实施细则,垃圾处理工作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执行成本高、执法难度大、垃圾分类后仍旧统一填埋等问题,仍旧需要对细则加以完善,并加强宣传引导。在一些艰巨任务面前,政府各部门在关键时刻应拧成一股绳,各方协调配合,互帮互助,实现“1+1>2”的效果。
中国正处在两个百年计划衔接的关键节点上,面对垃圾困局,必须依靠个人自觉行动、社会共同遵守、政府顶层设计共同努力,营造一个人人爱护家园的社会氛围,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感受到氛围的浓烈,垃圾分类是大势所趋,从而都自觉地加入到垃圾分类的行列中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众行动”的原则,开辟一条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垃圾处理之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添注一抹绚丽色彩。(福建省武平县财政局 王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