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现“生态宜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农民的根本福祉。近年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的一项重要内容,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现阶段农村人居环境问题仍然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块短板。要严格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精神,紧扣“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精神,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建设美丽宜居的乡村工作中添砖加瓦。
要强化责任担当。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压细主体责任,主动下村调研,有效研判群众对生活环境的需求期盼,因村施策,提前谋划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制定整改方案,紧盯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对标对表,挂图作战,真正做到抓好落实,决不搞一阵风,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这场“硬战”。
要激发内生动力。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调动其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大宣传引导教育力度,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树立环境卫生意识,提高村民文明健康意识,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评选等多种举措,增强村民参与的荣誉感,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要提振工作氛围。要激发党员干部创业干事的热情,加强履职尽责的意识,弘扬“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工作精神,全身心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要强化督查考核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列入年终考核,要采取多种举措,不定期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作风虚浮的进行通报,责令整改。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破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环节。今年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我们要以更实的举措,更坚定的信念去做好收尾工作,把好的成效巩固下来,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常态化提升农村环境水平。(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武东镇人民政府 钟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