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征程上,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103年前,中国共产党建立了;75年前,新中国成立了;70年前,我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通过了;到2024年12月4日,我们迎来了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站在时空的彼端,凝望着法治建设的来路,看着宪法之光,一点点照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之路。
“法度者,正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乱也”,学深悟透宪法精神,需在培“知”上见真章。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反映的是全体人民的利益与意志,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法律规范。基层干部要在认真学习领会宪法的演进历史、价值取向、内涵要义、制定实施的基础上,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融入工作学,把学习宪法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吃透宪法精神、把握宪法要义、明确宪法要求,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不断增长自身才干、提高自身法治本领。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学深悟透宪法精神,需在普“法”上见真效。宪法的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基层干部要选取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小到鸡毛蒜皮、家长里短,大到信访维稳、应急处置,只有让普法宣传在“接地气”中“聚人气”,才能让宪法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牢牢扎根。基层干部要当好普法的“先行兵”,把“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用“乡音俗语”讲出来,把“远在天边”的违法案例用“身边故事”讲出来,把“佶屈聱牙”的专业术语用“方言土话”讲出来,让人民群众在田间地头、农家炕头、桌前凳头就能听得懂、拎得清,让宪法精神“飞入寻常百姓家”。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学深悟透宪法精神,需在护“宪”上见真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作为连接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传播党和国家政策方针的落实者,基层干部的一言一行都有着特殊的“示范效应”。基层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以“己之所行”捍卫宪法精神,敢于同歪曲、抹黑我国宪法的行为作斗争,推动宪法精神转化为推动实践中处理矛盾纠纷的法治思维,让宪法精神的种子在人民群众心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引导人民群众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