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托克托县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实施方案》,严把登记备案、证件管理、审批流程等关口,从严从实抓好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严抓登记备案,做到“应备尽备”。各单位会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做好县内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信息登记备案工作,建立了有效的联系机制和保密机制。登记备案人员范围为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离)休人员。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登记备案信息;副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由本单位负责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登记备案信息,做到“应备尽备”。
严抓审批流程,做到“应审尽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与《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干部职工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有共计十种情况不得审批,严把审批流程,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建立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厘清权责边界、明晰职责关系、实行权责统一,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建立优质高效的审批工作机制,做到“应审尽审”。
严抓问题查处,做到“应查尽查”。组织部与各单位部门联合开展出入境管理集中排查,通过“移民局”微信小程序截图,逐一排查个人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和台湾通行证以及近五年出入境记录,对违规办理和瞒报漏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经审批或未按审批要求因私出国(境)、回国后不按时上缴证件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发现问题的领导干部,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应查尽查”。(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