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能、提供公共服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从中央“八项规定”,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再到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提出明确要求,因此对全旗各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开展常态化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是审计部门的应有之义、必然之举。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审计局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部门单位基本能够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节约行政运行成本,但仍然还存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过高、公务接待超次数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发现问题主要出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三公经费”支出票据不规范,有的公务接待支出票据附件不齐全或无附件,接待费未附公务接待函、接待情况,会议费未附会议通知、方案等;二是有的单位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交通费等,从而改变了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规避了“三公经费”的实际支出量;三是转移“三公经费”支出,有的单位把应该属于本单位列支的“三公经费”支出由下属单位报销,有的单位将“三公经费”在其食堂列支;四是将“三公经费”支出在其他科目列支,人为改变“三公经费”支出的性质。
为此,在审计工作中强化“三公经费”审计做到三个延伸:一是从账内向账外延伸,重点关注食堂、工会相关资金流向,有无乱支“三公经费”行为;二是从被审计单位向其下属单位延伸,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控制的下属单位有哪些,是否存在乱摊派现象。尤其要重点关注苏木镇,由于苏木镇下辖数量不少的嘎查村,且嘎查村账务由苏木镇经管账统一记录,由此导致经管账和本级政府财务账极易混淆;三是从表象向实质延伸,从会议费、餐费、维修维护费等发票入手,通过相关网站检查发票真伪、查询承办会议的单位经营资质及注册信息,购买物资存放地点、有无出入库手续,由异常追寻根源,弄清资金的来龙去脉,规范财务行为。(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