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是一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的农业生产经营,以农业收入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了推进“三农”工作并实现农业现代化,应将加快发展家庭农场作为重要途径。为促进其有序发展,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
应不断提高对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对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性的认识,立足本村并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引导更多农民发展家庭农场。同时,要开拓新空间,引导进城务工农民将大量粗放型土地经营向专业农民转移,提高土地经营效益。此外,还应积极培植典型,让更多的典型在家庭农场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家庭农场真正成为培育新型农民的“大学校”、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实验室”、农业新型营销模式的“新平台”。
二、制定优惠扶持政策
应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首先,应介绍家庭农场的准入条件和登记政策,制定全省统一的招生条件和报名办法。其次,应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并降低注册成本。再次,应出台具体可操作的优惠政策,包括财政、技术、人才、税收、用地、电力等方面,实现家庭农场同步享受高原特色农业开发、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县级经济发展等相关政策。另外,合作社及家庭农场之商标注册、原产地产品认证、品质体系认证等费用可免收。最后,应参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奖励办法》,出台具体可行的家庭农场扶持奖励政策。
三、加强财政支持
应创新农村金融服务,逐步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押、担保和信用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开通家庭农场贷款绿色通道,放宽家庭农场担保和抵押贷款规定,允许家庭农场抵押自有产权、商标、生鲜农产品、畜禽和预期农业产值。此外,还应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家庭农场生产的支持力度,处理流通贷款的规模和授信额度。同时,要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积极探索以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为抵押的金融农业信贷产品,推动“三权三证”抵押贷款取得实质性进展。另外,应积极引进和推广小额信贷模式,推动小额贷款和各种贴息资金向家庭农场倾斜。最后,应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化融资担保机制、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贷款保险机制,借鉴产业经济发展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有益经验,由政府部门提供贷款贴息和担保资金,建立农业融资担保专业机构,以缓解家庭农场的融资压力。(龙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