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黑龙江省桦南县税务局推行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难、办税繁、办税慢的问题,切实提升办税便利度。
扩大宣传广度,增强纳税人幸福感。黑龙江省桦南县税务局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公告栏、税企微信群、“税小惠”税务管理服务平台等渠道开展广泛宣传,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纳税人查阅、索取或下载,实行告知承诺制税务证明事项的承诺方式、法律责任、不适用情形,让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工作有感有知,推动便民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尽享快享,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告知承诺制带来的便利。
服务落到实处,提高纳税人获得感。“感谢税务局,本来以为还得再跑一趟,现在有了告知承诺制这个政策,办理过户真是高效便民,真是解决了我的大难题,让我们省时省力!”王先生在桦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综合窗口办理业务时告知承诺制办税的便利。原来,王先生提交的材料中,缺少其家庭成员信息证明,无法证明是满五年且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如按之前规定,将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余元。税务人员深入沟通了解到王先生从外地匆匆赶来,需要当天往返,也还没有与妻子取得联系,得知情况后,工作人员为王先生主动讲解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并辅导其签订《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让王先生顺利办好该笔业务,成功享受到减免优惠,切切实实感受到便民服务再升级。
黑龙江省桦南县税务局致力于解决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业务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为纳税人办实事、化难题,精简办税流程,优化纳税服务,增强税企之间互信,营造和谐的税收营商环境。(纪奎权 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