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聚焦“四好农村路”的发展,实现农村公路管养制度化和规范化,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服务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和群众出行。聚焦“三个明确”规范养护农村公路。
明确完善公路管养机制。加强公路部门技术指导、路长监督,督促养护员履行养护职责。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以专为主、专兼结合”的管理体系,发挥好乡、村两级路长作用和群众积极性,按照各区域公路划分养护职责范围,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建设。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组织村、组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
明确农村公路管养内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分为路政管理、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公路管理保护包括禁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建造永久性建筑物,严禁超限、超载、超速车辆未经批准行走于农村公路,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在公路上挖沟、砍伐行道树,严禁铁履带式车辆行驶于水泥或沥青路面,禁止以路代市和在公路上打谷晒场、堆放建材和垃圾,对违反路政管理规定造成的路产路权破坏行为进行追究、核定路权损失赔偿等。桥梁管理保护包括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范围内采砂: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中小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日常养护包括路面保洁,路肩、边坡修整,路树管理、补栽,绿化修剪,涵洞清淤、排水沟疏通。
明确农村公路管养职责。农村公路的技术范畴包括公路、桥梁(涵洞)、安保工程三个组成部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镇为主、镇村配合”的管养机制,坚持“建养并重、协调发展、因地制宜、确保长效”的原则,逐步做到全面养护、有路(桥)必养。各村养护队伍负责辖区内村道、组级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镇道交站及时督促、检查各村养护队伍负责的管理、养护、保护等职责。(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江古镇人民政府 袁文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