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作为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通过村规民约的运用,从而推进村民自治在乡村治理中的实施。笔者认为,要让村规民约真正成为乡村治理的有力法宝,就要在制定村规民约过程中把握好是否依法依规、是否接地气、是否能够落在实处等三个关键。
一是村规民约制定要依法依规。目前,部分村庄村规民约千篇一律,有的村规民约条款与法律规定相违背,这些种种的村规民约很难让群众记住,更难让村民广泛传诵和遵守。因此,要把村规民约制定好、落实好,就要在法律框架内先草拟出来,然后交由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完善,让村规民约的制定成为大家的事情,对奖惩条款的制定,必须考虑周全,体现客观公正原则,这样落实起来容易获得认同;同时,党支部在主持制定的过程中要做好政治把关,做好引导,党员要带头遵守、相互监督。
二是村规民约内容要接地气。村规民约的内容应与约束村民日常行为习惯息息相关。但在实践中,村规民约的内容大多涉及上级要求,未能直面真实的乡土生活和村民利益结构,缺乏针对性和实操性,重义务轻权利、重处罚轻教育等情况直接影响了村民对村规民约的认同,进而影响其执行的效果。因此,村规民约制定的内容,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建议,召开群众会充分酝酿讨论,把村规民约的内容与农村美、农民富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地位,让村规民约成为广大村民的共识,自愿接受村规民约的规范和约束,真正让农村乡风美起来、环境美起来、生活美起来,让村规民约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
三是村规民约要重在落实。有的村庄对村规民约重制定、轻落实,没有过硬的保障措施,或对于违反村规民约的不良行为缺乏必要的惩戒措施。这样的村规民约形同虚设,自然难以发挥作用。造成制定出的村规民约“上得了墙”却“落不了地”。因此,要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和村里的党员干部的模范作用,引领广大村民在执行和遵守村规民约中要形成高度共识和行动自觉。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不遵守村规民约,不执行村规民约的村民要严肃处罚,对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要评选表彰奖励。上级党组织要对于辖区内村组村规民约的制定和落实也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真正让村规民约切实落地落实、发挥其最大作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委组织部 张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