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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县检察院走进沿河实验中学开展“预防性侵害”专题讲座

2019-12-13 17:18:08 | 来源: 中廉在线

中廉在线12月13日讯:根据沿河县教育局预防中小学生预防学生遭受性侵“十严格、十不准”的通知精神。2019年12月13日上午,贵州省沿河县实验中学全体学生利用第一节课,在张金华副校长的指导下在操场集中,倾听由沿河县检察院进校园开展“预防性侵害”专题讲座,讲座由吴艳检察官主讲,沿河县电视台进行同步实录报道。她以“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性侵害教育”为主题的讲座。她有别于其他讲座老师高高坐在主席台上自我陶醉地喋喋不休,而是深入学生中间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吴艳检察官从沿河县身边的案例以及近段时间网上所发生的一系列典型的有关性侵害的案例进行深刻剖析讲解,不时提问学生一些相关问题,学生回答后有奖品奖励,学生积极互动,场面非常活跃。

吴艳检察官就如何预防性侵提出以下问题: “什么是性侵害?”、“身体的接触那些是危害的?”、“怎样保护自己的身体?”、“保护自己的隐私?”、“多少岁就要负刑事 责任?”、“如遭到暴力性侵,首先要记下对方相貌相关特征、保护相关证据并及时报案” 等问题,教会学生保护自己不被性侵害,加强学生的防性侵安全知识。预防性侵害重在预防,提出了预防性侵害“十忌”,即:忌生活放纵;忌忍辱屈从;忌贪图享受;忌擅自离校;忌夜不归宿;忌夜间独走;忌乱交朋友;忌搭顺风车、船;忌凑热闹;忌轻信他人。

通过这次讲座,学生深有感悟:牢记“十忌”、要学会拒绝、紧急情况下的求助方式,上放学路上结伴而行,不要单独和异性相处,不要一个人走夜路、不要和陌生人到不熟悉的地方去玩、小心“熟人作案”,独自在家不给陌生人开门,不准单独去男教师宿舍,不要答应和别人去喝酒及喝饮料;坚决勇敢说“不”,受到侵害要敢于揭发,预防再有人受害,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景刚)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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