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17时许,江西高速警察直属三分局第三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杭长高速K243公里处(德兴市境内)发生一起轿车追尾小货车的事故,造成小货车车尾受损,轿车车头受损严重,轿车副驾驶乘客受轻微皮外伤,指挥中心立即通知巡逻民警赶往现场。
面对民警的询问,轿车驾驶人表示“我疲劳驾驶”。经了解,轿车驾驶人行驶至事发地点时,因出车前未休息好,导致疲劳犯困未及时注意到前方的货车,径直追尾了前方小货车。民警依法认定,轿车驾驶人疲劳驾驶导致事故发生,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江西高速警察提示:开车前要保证充足睡眠,行车途中连续驾驶不要超过4个小时,期间需要在就近收费站或者服务区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合理科学安排行车时间,切勿疲劳驾驶。(朱定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