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驾驶人都知道,超车是常规操作,倘若驾驶人忽视安全、任意超车,在不具备超车条件下强行超车或者超车不当,那么极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2024年9月25日00时30许,江西高速警察直属三分局第三大队指挥中心接报警:在杭长高速219KN+500M处(德兴市境内),发生一起两车剐蹭事故,无人员受伤,指挥中心立即派警处置。
经民警询问双方驾驶员、调取行车记录仪查明,事发前,许某某驾驶苏UM****小型普通客车在超车道正常行驶,高某某驾驶浙FT****小型普通客车为超越前方行车道的半挂车强行变道至超车道,因事故双方车辆距离太近,不具备变道超车条件,许某某驾驶的车辆先剐蹭高某某车辆,又与中央隔离护栏发生刮擦。幸运的是,两车乘员均正确使用安全带,该起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依法认定,该起事故由高某某违法变道超车导致,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江西高速警察提示:变道超车前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牢记“一灯二镜三方向”确保有安全距离再变道超车,切勿任性变道、强行加塞。(朱定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