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2月3日。陕西省府谷县能源局第一时间开展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宣讲会。会上,能源局副局长付文慧全文领学并解读了《通知》。局煤矿安全监管负责人、执法组分管负责人、执法组全体、安全科科长、督查组组长,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县级日常监管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矿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复杂,且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出台的《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就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具体措施,这是矿山安全的新要求、新做法,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近年来矿山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不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不够等突出问题。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既强调重典治乱,又从动态致灾因素普查、灾害治理、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坚持系统施治,强化系统观念,着力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体制机制。四是突出“责任”二字,进一步明确企业实际控制人、部门监管人员、属地政府的安全责任,强化追责问责情形,以责任到位推动安全制度措施到位,全面筑牢安全生产严密防线。
会议强调,全局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率先学习、率先贯彻、率先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开展专题研讨,全面学习、深刻领会,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迅速将《通知》内容及时转发至矿山企业所有负责人、局科室负责人,以及全体执法人员,尽快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三是开展集中研讨学习。加强对《通知》的宣讲、宣传、宣贯,推动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要结合实际工作集中研讨学习;各执法组提出工作措施,将贯彻落实措施纳入日常监察执法检查内容,督促矿山企业不折不扣落地落。四是加强学习宣贯工作监督检查。各执法组在检查矿山企业开展检查时,将学习宣传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一并监督落实,确保《通知》不折不扣落地落实。(王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