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并公布了多起备案审查典型案例,其中提到“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引发广大基层热议。
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不能“一禁了之”。一些反对者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是过年的一个重要程序,没有烟花爆竹就感觉没有了年味,缺少了热闹的氛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传统文化,是承载基层群众喜悦哀思的一个重要形式,各种社会性的活动中,习惯于用烟花爆竹来表达,全面禁燃烟花爆竹这一做法剥夺了民众的传统文化习俗,甚至导致了热闹喜庆的氛围缺失。燃放烟花爆竹在节日庆典以及喜庆场合中一直是我国民众喜爱的传统习俗禁燃禁放既不现实,也非常难以执行。也有相关执法人员认为,尽管相关法规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出台,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面临着诸多困境。一方面,监管难度较大,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和乡镇,监管力量不足,难以全面覆盖,而且就算到了烟花爆竹的地方也很难找到燃放的人;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执行不力、监管不严,导致违规燃放现象时有发生。此外,一些商贩为了牟利,依然销售烟花爆竹,加大了执法的难度。烟花爆竹如果全面禁燃禁放,执法力度非常之困难。
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也不能“一放了之”。一些支持认为,农村地区和乡镇传统村落较多,其中木质结构房屋占到百分之九十以上,抛开空气污染不谈,烟花爆竹燃放对消防安全确实是一件非常有挑战的事,且冬季供水较为困难,再加上村寨之间距离较远,万一因此发生险情,抢救起来难度相对大。而且乡村比较爱热闹,且经常不分时间,有些人带媳妇回家,爱热闹的小伙伴会为他们上门放炮祝福,但因为他们家里有身体不好的老人,有时候半夜放炮,容易让老人受到惊吓,不利于老人身体健康。
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适量松绑,分类开放。农村地区和乡镇传统村落较多,燃放烟花爆竹确实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但也需要适度开放,规划好烟花爆竹燃放区域,既能满足群众对喜庆的需要,也顾及消防安全。全面禁售、禁燃爆竹烟花不利于民族团结,但确实也要考虑到方方面面,应当要规划好燃放时间,或者做到提前通知,做好安全措施,顺应民意适当的开放才能更加和谐。烟花爆竹燃放民众确实有需要,但市场上的烟花爆竹种类繁杂,品质参差不齐,应当加大对烟花爆竹品质的把控,保障人民群众买到安全的产品,才能安心燃放。
在禁燃烟花爆竹的政策实施过程中,基层干部的监督责任尤为重要。他们需要深入贯彻执行上级领导的决策,带头遵纪守法,加强对本地区的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并积极引导民众树立节约、环保的意识,共同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同时,为了缓解烟花爆竹禁放对传统文化和民风的冲击,政府也应该推动合法安全替代行动的措施。例如,可以组织文艺演出、展览等活动,吸引民众参与;也可以倡导使用无污染、无噪音的替代品,如激光秀、LED灯光秀等,来丰富人们的节日生活,满足民众的文化需求。(潘窕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