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地处华北、东北两大经济区接合部,102、205国道贯穿全境。全市公路路网密度每百平方公里达118.8公里,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速,农村地区交通需求、组织形态、出行方式深刻变革,新老问题交织,管理难度增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事故大队大队长赵冀安介绍,2019年至2021年,全市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严峻挑战。2022年以来,秦皇岛市公安局坚持党政统领主基调、完善部门联动主框架、紧盯农村地区主战场、锤炼基层管理主力军,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模式迭代更新,推动农村交通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公安交管部门充分发挥“头雁”作用,树立“先进经验+地域实际+创新实践”的思维,组建工作专班,一线蹲点推进农村地区交通秩序管理。联合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协同推进隐患排查、违法查处、教育劝导等工作,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461处、治理率达到100%;与宣传、教育部门联合深入农村、学校、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2300场次,组建乡村级交通安全微信群1396个,摆放展板条幅8300余件,让文明交通安全宣传走进了田间地头,打造“宣传在耳旁、普法到身边、安全记心间”的全时交通安全劝导格局。
为切实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及隐患,昌黎县、卢龙县、抚宁区公安机关紧盯基层基础,聚焦实战实效,构建“交警大队+公巡中队+乡镇交警中队”的工作体制,大力推进“1136”警务机制改革。打造一支队伍。按照每个派出所3~5人的标准配备交警警力,组建乡镇交警中队负责辖区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安全与治安管理同步开展。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抽调交警136名,组建33个乡镇交警中队并投入使用。强化一体保障。
交警大队统筹乡镇交警中队日常运行保障,负责提供执勤执法车辆、装备、设备以及办公用品等,一律参照公路巡警中队标准给予一体化保障,不足部分由县区公安局调剂解决,确保交管业务正常开展。完善三项机制。分别建立派出所对乡镇交警中队的领导机制,交警大队对乡镇交警中队的指导机制,以及乡镇交警中队与“两站两员”的协调机制,交警大队统筹指挥、公巡中队控线把点、乡镇交警中队管块守面,促推管控效能提升。履行六项职责。赋予乡镇交警中队交通违法查处、交通事故处理、交通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源头安全监管、交管业务办理等职责,守护农村交通安全阵地。据悉,“1136”警务机制改革实施以来,全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分别下降10.29%、18.85%、9.17%、10.41%,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实现“零发生”,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效能明显增强,交通参与者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刘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