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全力防未防危防违,处置火情打早打小打了。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具有涉及面广、不易施救、危害较大等特点。为了统筹发展和安全,各地应整合优势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工作方法,多措并举切实筑牢森林“防火墙”。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护林员要采取网格化入户宣传,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时段卡点值守,进行劝导。学校要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向家长进行宣传引导。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信息推送,乡村广播、张贴倡议书、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宣传,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根源上杜绝火源上山。
强化要素保障。在森林火灾高风险期间,组建专职护林员队伍,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开展日常巡山护林工作,巡山护林、宣传劝导情况实行定时调度。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车辆、灭火设施要定期检查,面对突发森林火灾要能够拿得出、用得上。
注重疏堵结合。针对森林火灾高风险与农事活动时段冲突,要根据农事活动特征,探索疏堵结合方式,不能只堵不梳,更不能放任不管。农户有需要焚烧荆棘、不易腐烂的农作物枯梗时,在确定火险等级较低、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农户可进行焚烧。如此既保障了不发生森林火灾,又确保了农事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优化惩治机制。针对不听劝阻、故意躲避、随意纵火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相应的惩罚。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对情节较轻、主动承担、认识过错的,可适当以村规民约方式给予处罚,并组织强化教育,如:抄写森林防火条例,学习安全生产常识。情节较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贵州省镇远县江古镇人民政府袁文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