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动车家族里2轮的、3轮的、4轮的它们原本只是普通的电动车由于没有合格的“身份”便被商家称为“老人车、代步车、超标车”在老年代步车的消费者中几乎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未经过正规驾驶培训。
老年代步车驾驶者多属“无证驾驶”,无强制保险,没有经过正规驾驶培训,不熟悉交通法律、法规,在行驶过程中经常出现闯红灯、占道行驶、随意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随意横穿机动车道、违法载货载客等违法行为,且市面上绝大多数人老年代步车安全系数低,车辆配件质量低劣,售后服务缺乏,车辆外壳轻薄,车骨架随意拼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极易给车内人员造成严重的伤害,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
为进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广大群众出行安全5月10日下午甘肃省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城区开展电动车销售源头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对二、三、四轮电动车销售门店进行清查对其销售的产品是否取得3C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销售的车辆是否列入取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进行逐一核实。
检查组到电动车销售企业,对在售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对照“国标”,对不符合要求的电动车三轮、四轮车,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商家将车辆退回厂家,要求限期整改并对在售车辆进行再排查,严禁销售不合“国标”要求的车辆,提高法律意识,诚信经营。
严格来讲,“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里没有“老年代步车”这个车辆类型。并且这类车没有进入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没有符合国标的机动车整车合格证及车辆强制性一致性认证证书,无法到车管部门注册登记。销售这类违规车的商家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还可能面临承担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
虽然不少老年人仍认为自己的代步车属于非机动电动车,但其实达到这一标准即算作机动车。要按照机动车算,驾驶老年代步车的老年人大多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车辆也没有行驶证照,所以根本就不能在道路上行驶,行驶上路将会受到依法处置。
下一步,玉门公安交警将继续联合多部门加强对违规销售的源头管理确保老年代步车管理取得成效。
最后,玉门公安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身和家人的安全请不要购买老年代步车,不违规乘坐老年代步车。(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室 李琼)